永续发展治理架构
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图
艾笛森光电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自2017年起持续深化运作,为健全永续发展之管理,系由董事会作为永续发展的最高决策单位,于2025年6月5日董事会通过设立「永续发展委员会」,其下设置「永续发展工作小组」,负责永续发展政策、制度及具体推动计画之提出及推行,每年至少两次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成果及未来的工作计划,如遇重大议题亦须事前提交永续发展委员会审查后呈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据以执行。

「永续发展委员会」之委员共五位,其中包含二名董事,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及会议主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本委员会负责审查艾笛森所订之永续发展政策、制度及推动目标,检视相关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画,以督导永续资讯揭露事项并审议永续报告书,本公司2025年度共计召开两次永续发展委员会议,永续发展委员会所决议之事项均经提报董事会讨论后决议通过。同时,为落实公司治理精神,本公司2025 年度共两次向董事会报告永续发展推动情形。
(有关于永续发展委员会之委员成员介绍、出席情形及重要决议内容,请参考官网>ESG>公司治理>功能性委员会>永续发展委员会之运作)
| 呈报董事会日期 | 呈报董事会事项 |
|---|---|
| 2017/11/07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18/11/06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19/11/12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20/11/10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21/11/12 | 于董事会呈报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情形说明 |
| 2022/12/22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23/11/10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23/12/21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24/11/01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25/11/06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 2025/12/23 | 于董事会呈报永续发展推动情形说明 |
「永续发展工作小组」作为永续发展之专职单位,负责永续发展政策、制度或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画之提出与推行,由(副)总经理、厂长及永续长担任召集人,辖下设定四个功能组别,分别为「经营管理组」、「社会关怀组」、「环境永续组」、「绿色产品组」,依循永续发展实务守则及风险管理办法及政策,对可能影响本公司营运相关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议题之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处理及监控,同时采取事先防范措施,减少因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原则。 「执行秘书」负责协助「永续发展工作小组」进行资料收集汇整、追踪及跨组别沟通之日常作业运作。
下列为「经营管理组」、「社会关怀组」、「环境永续组」、「绿色产品组」四个组别之工作职掌说明:
| 经营管理组 | 社会关怀组 | 环境永续组 | 绿色产品组 |
|---|---|---|---|
| 营运/财务风险与绩效 | 社区回馈/公益活动 | 能源效率/气候变迁 | 产品规划/产品品质 |
| 公司治理/内稽内控 | 劳工人权/职场关怀 | 节能减碳/气体管理 | 推动绿色产品/研发技术创新 |
| 利害关系人之沟通 | 员工薪资/福利措施 | 温室气体/事业废弃物管理 | 绿色制程/降低制程污染 |
| 法规依循/道德诚信 | 员工训练/人才培育及管理 | 职业安全卫生/环境风险管理 | 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