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之职责范围如下:
一、定期检讨本组织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独立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并于年报中揭露绩效评估标准之内容。
三、定期评估并订定董事、独立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依据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本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其中过半数成员应为独立董事担任,至少每年召开二次,目前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由全体四位独立董事组成,113年度已召开2次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介绍

四位薪酬委员同上述审计委员, 资格请参考审计委员介绍。

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形资讯
(1)本公司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计4人,皆由独立董事担任。
(2)本届委员任期:第五届薪酬委员任期自111年6月22日起至114年6月21日止,113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共开会2次(A),委员资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职称姓名实际出席次数(B)委托出席次数实际出席率(%)(B/A)(注)备注
召集人王稳超20100%
委员洪东雄20100%
委员刘银妃20100%
委员周聪南20100%

(3)定期检讨薪资报酬

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职能,系以专业客观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经理人之薪资报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评估,至少每年开会二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其决策之参考。

A.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职权
(a)定期检讨本公司薪酬办法并提出修正建议。
(b)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经理人之绩效评估标准及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c)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经理人之薪资报酬。

B.薪资报酬委员会履行职权时,依下列标准为之
(a)薪资管理应符合本公司之薪酬理念。
(b)董事、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应参考同业通常水准支给情形,并考量个人表现与公司经营绩效及未来风险之关连合理性。
(c)不应引导董事及经理人为追求薪资报酬而从事逾越本公司风险胃纳之行为。
(d)针对董事及高阶经理人短期绩效发放红利之比例及部分变动薪资报酬支付时间,应考量行业特性及公司业务性质予以决定。
(e)本委员会成员对于其个人薪资报酬之决定,不得加入讨论及表决。

(4)最近一年开会日期、期别、议案内容、决议结果以及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意见之处理情形:

薪资报酬委员会议案内容及后续处理解决方案结果公司对薪资报酬委员会意见之处理
第五届
第6次
113.02.29
1. 112年度董事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与评估结果核定。
2. 本公司112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派。
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通过提董事会并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第五届
第7次
112.12.26
1. 本公司113年度经理人之考核与奖金提呈。
2. 发行限制员工权利新股、核定经理人获配名单及其被授与股数案。
3. 本公司拟自114 年度执行员工持股信托计划暨经理人参与员工持股信托案。
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通过提董事会并由全体出席董事同意通过

其他应记载事项:

1. 董事会如不采纳或修正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建议:无。
2. 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议决事项,如成员有反对或保留意见且有纪录或书面声明:无。
3. 公司每年均参考市场薪资水准、经济趋势,并依公司营运绩效及个人绩效等调整员工薪资,过去调薪幅度以高于市场值方式进行,目的系为拉近市场及标竿的差距,惟现况差距已缩小,故年度调薪幅度建议以市场值订定,并提列变动奖金,做为激励奖酬之工具;另外当员工获得晋升的同时,亦即时调薪,以鼓励并留任优秀人才。